國際健康功能與身心障礙分類(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Functioning,
Disability, and Health,簡稱 ICF)建議可作為身障者參與身體活動的架構。本文
目的,以 ICF 架構探討智能障礙者運動阻礙及可能應用。以文獻回顧梳理 ICF 身
體功能及結構、活動與參與、環境與個人因素面向,在運動阻礙的情形,應用於
個案運動計畫之促進策略。綜觀文獻發現,身體功能與結構面向,因個人身心限
制產生運動阻礙;活動與參與,則是溝通及移動困難;環境因素是照顧者或相關
人員的支持態度;個人因素則可能因性別、障礙程度等個別內差異有關。本文據
此提供促進智障者身體活動參與可能調整方向及範例,可供臺灣有關工作者作為
借鏡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