摘 要 |
臺灣特殊教育服務的對象分為身心障礙與資賦優異兩大類(各有13類與6類)。接受特教的障礙學生以智能障礙為最多(占25.3%),次為學習障礙(占24.2%)、自閉症(9.4%);資優學生則以學術性向類為最多(占45.2%),次為藝術才能類(占30.0%)、一般智能類(占24.4%)。101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接受特教服務的學生人數,身心障礙有10萬6,623人(占學生總數的2.5%),資賦優異有2萬5,923人(占學生總數的0.75%)。就安置型態而言,障礙學生以資源班為主,融合班次之,顯示濃厚的統合式安置取向;資優教育在高中階段以集中式特教班為主,國中小階段則依法只採用分散式資源班。在特教師資方面,臺灣有13所大學設立特殊教育學系,是特教師資的主要來源。101學年度臺灣特教教師總數近1萬4千人,其中約85%服務障礙學生,15%服務資優學生。障礙類與資優類合格特教教師比率相差懸殊,前者達90%,後者僅32%,這對資優教育品質管制而言,是一大警訊。為求師資專業化和優質化,有待落實標準本位的師資培育制度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