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篇  名 不同安置下性格及行為異常學生的課程取向
作者/編譯者 蔡翠華、溫詩麗
出版年/月 1995/3
期  數 54
頁  次 16 ~
類  別
摘  要

在性格及行為異常學生的成長過程中,僅僅給予「接納」和「關懷」是不夠的。最重要的是透過教育的訓練途徑,儘可能提供他們所需要的技能,才能徹底減少其不良行為的發生。這就是所謂「健康導向」的教育方式。先從學生的學習現況和成功適應的差距評量做起,而以預防的觀點來提供教育課程。因此,除了診斷之外,還必須衡量他們各分面的表現、能力與功能,以便設計其確實需要的教育服務。所以,性格及行為異常教育的中心論題,大致來說,並必須包括在哪裡教?如何教?以及教些什麼等問題。 從文獻及臨床經驗可以看出,性格及行為異常學生是一群異質性的團體,雖然勉強將他們歸諸一類,其實卻包含很多不同的問題。若以傳統輕、中、重的等級來劃分,似乎也很難把他們放在適當的位置,因此,在提供教育方案時,絕不可一概而論。有鑑於民國73年的特殊教育法,雖然把性格及行為異常學生列為特殊教育的服務對象,但對其安置程序及課程取向卻沒有明確的規定,以致許多人仍莫衷一是,甚至還有教育學者認為沒有必要將他們安置在特殊教育的系統。然而,實證的研究勢將證明,真正性格及行為異常的學生,僅給予諮商輔導,並不能有效制止他們的問題行為,唯有系統地提供適當教育,才是上策。是故,筆者常是以性格及行為異常學生在他們所適合的、最少限制的安置前提,來探討其回歸主流最有助益的課程。

檔  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