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文條列出修正過後於民國86年4月26日頒佈實施之「身心障礙者保護法」,全文分為八章,共75條條文:第一章:總則,第二章:醫療復健,第三章:教育權益,第四章:促進就業,第五章:福利服務,第六章:福利機構,第七章:罰則,第八章:附則 本法係維護身心障礙者之合法權益及生活,保障其公平參與社會生活之機會,故結合政府及民間資源,規畫並推行各項扶助及福利措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