身心障礙者的就業問題向來是一般身障褔利機構所關注的焦點之一。歐美各國對於身心障礙者的聯業重建服務,始於第一次世界大戰後,許多士兵因戰爭致殘,因而喪失工作能力以致失業,需要就業輔導及他服務。經數十年來的發展,身心障礙者的就業問題經歷人權運動者的的重視,歐美各國政府的立法保障,以及專業人員不斷開發新興服務方案,目前對身心障礙者的就業服務巳頗有制度。本文將探討美國、日本及歐洲各國職業重建服務的發展;相關法規制和服務方案做簡介1990年代以後,生態學的服務模式、消費者主義及案主自決對觀念逐漸出現,使得身心障礙者的就業服務逐漸朝向社區融合、以人為本位的服務方案規劃,以及職務再設計等概念發展,本文也將針對此類新趨勢做介紹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