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文首先探討九年一貫課程的特色、分析九年一貫與身心障礙課程的核心概念;並比較九年一貫課程與身心障礙課程之核心概念,如:1.九年一貫課程之十大基本能力vs.身心障礙學生應學到的能力;2.九年一貫課程之學校本位課程vs.身心障礙教育之社區本位課程;3.九年一貫課程之評量vs.身心障礙教育常用之評量如課程本位評量、動態評量、檔案評量等;4.九年一貫課程之學習領域應以統整為原則vs.身心障礙教育強調統整學科成領域,整合繁複知識之學習;5.九年一貫課程的「一貫」vs.特殊教育的「轉銜」;全文提出七點具體建議,期能使特教界在九年一貫課程實施後,對身心障礙學生的教與學能有所因應:1.特教老師與普教老師應進行協同教學;2.身心障礙生應另立一套「課程綱要」應慎思;3.IEP是調整課程和訂定教學目標的依據,調整步驟可參考Spangna及Silberman(1999)之A-F的步驟;4.彈性學習節數應有補救教學與學生自我學習課程的規畫;5.普教老師與特教教師角色更趨於一致,強調是教學者也是研究者;6.「學校本位課程」不是鄉土教材更非外加式課程,是學校層級課程發揮自主及教學者的因地制宜、因校制宜、因生制宜的教學,也就是適性教學;7.學校的課程發展委員會應保障特教教師的席位、推動課程改革的小組應納入特教的專家學者。 關鍵詞:九年一貫、身心障礙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