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文先引介美國的正當程序制度,接著探討我國特殊教育法令內的申訴制度及應研究改進之處,更旁及我國法令之各種保障權益之救濟措施,其中包含行政、司法、及監察等部門的救濟管道。此外,立法部門擁有質詢權,大眾傳播媒體則常被人稱為「第四權」,特殊教育族群除透過上述行政、司法、及監察等部門以爭取權利救濟外,亦可運用立法部門大眾傳播媒體,要求行政部門改正或改善其行政作為,以維護權益。 關鍵詞:正當程序、申訴